星塵之後,尼爾蓋曼又帶領我們前往另一段新的旅程。不同的是,這回不是跟隨在主角前往牆的另一邊,而是確實行走在一塊名為美國的土地上,找尋自我與信仰。

  乍看之下,
《美國眾神》一書的書名很像在尋找美國人自己的神。美國是移民社會,眾神同樣也是移民來的。而這些神來到這塊新大陸之後變得怎樣了?這便是此書的主題之一。

  本書充滿作者豐富的想像力。尼爾
蓋曼非常擅長將古老神話與現代元素融合,使之具有現代感又不顯突兀。閱讀此書時,我很佩服作者對各地神話的了解和創意,能將古老的眾神融入現代文明。他不需特別解釋神話,藉由掌握眾神特性,善用隱喻,便賦予了眾神現代形象。讓讀者能在熟悉的現代都市中,找到過去傳說的蹤影,很像現代新神話。

  在描寫故事的主線之外,作者也穿插了過去或同時間發生在美國的其他事,時間與空間交錯,既擴大了格局,也交代眾神的來源和處境。因為這樣的安排,使我在閱讀此書時,看的不只是一個發生於現在的故事,而是一同看了美國的歷史,且是小人物的,多視角的歷史。

  《
星塵可以輕鬆閱讀,《美國眾神》但卻不行。在看《美國眾神》的時候,我總是要停下來思考當中的寓意。本書說的不只是人與神,還有現代這個社會。

  《
星塵》還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,《美國眾神》卻是前途茫茫,風暴將臨,也許,主角尋找的就是風暴。
 
以下有劇情:
  










  美國的歷史並不長,但卻包含了許多移民的過去。從史前時代開始,一批批的人來到美洲大陸,也帶來了他們的神。隨著時代前進,新神誕生,古老的眾神被取代,之後新神又被取代
……如此循環反覆,不變的是人們一直在前進。

  本書提到古老眾神被人遺忘,只能像普通人、甚至低下階層的人們一樣討生活。這些神遭到遺忘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基督教傳入,但作者避開了宗教方面的因素,反而集中在過去與現代的對比,進而凸顯主題。也因此
《美國眾神》說的雖然是美國,但其實也可以放到現代社會。

  受到全球化的影響,許多地方不管願不願意都不自覺的邁入現代化,新舊衝突也隨之產生。美國,這塊沒有過去包袱,不斷向前的土地上,也展開了一場衝突。

  書中對於「神」的定義很有趣,不同於我們一般認知的,是要至高無上、擁有強大的力量才叫神,而是有信仰和獻祭即為神,因此現代科技、英雄也可成為神。神不一定要有神之名,但一定要有人的尊崇,也顯示了神和人之間的密切關係。

  我從沒想過如電視、網路等這一類的科技產品也會成為神,但仔細想想,它們和「神」其實並沒有太大不同,都是人類創造出來的,都是人們生活依賴的對象,甚至一些神本來就是古代的科技,只是逐漸演變到精神層次。這樣一來,電視機等物作為神,似乎也不再那麼令人驚訝,畢竟它們只是因為時代改變太快,來不及演化到精神層次,因此仍存於實體階段。從前祈禱是睡前最後的儀式,現代則是電視伴人入眠。

  再看下去,神和人並沒有什麼不同。作者將神人性化,他們有愛欲、恐懼、憎恨等等,面對自己的現況也有不同看法。有的神理性面對;有的神雖不喜歡,但還是接受;有的神則不甘心,也因此才有星期三的召集古老眾神對抗新神。

  但眾神大戰從來不是本書的主題,因為不管那方贏,在這個迅速變化的社會裡,終究會有新神出現,然後神又再次面臨危機。由大戰帶出的,是神的本質。

  戰爭是屠殺與混亂,而策劃這場戰爭的神祇圖的就是戰爭所帶來的死亡和混亂,那是祂們的糧食。被遺忘的神已經飢餓很久了,既然無法以人類獻上的祭品為食,那麼祂只好犧牲自己的同伴。

  這是古老的模式,神的本質是殘忍的,必有奉獻才有獲得:星期三先以自己獻祭,並因此換來影子的犧牲,最後才有眾神的大屠殺。

  新舊神祇雖然對立,但需要的都是人們的獻祭,怕的都是被遺忘,從此消失。但看似需要神而創造祂們的人類卻不是這樣。人依靠希望而生,神仰賴信仰而活,由此人勝於神的地方便出現了:神不能無人而活,人卻可以拋棄神繼續向前走,人就是這樣一種生物。

  至於失去人們崇拜的神,只好也成為人,像人一樣討生活。人只要有路可走,也一樣可以一直前進。就算沒有路,也會自己開一條。

  就像威士忌傑克說的「
這不是給神明待的好國家」、「神在這裡長得不好」。美國、現代,不管時代怎麼變,唯有大地才是確實的。新舊事物在此撞擊,衝突在此發生,但大地依舊不變,人們依舊在上頭行走。

  美國就是這樣一塊土地,過去來到這裡,要不消失,要不融入一起向前,如同土地需要養份,作物在此生長一樣。

  由此看來,美國並不是沒有歷史,只是她的過去已經成為前進的一部份了。
 

  從看第一頁開始,我就一直在想影子這個特別的名字代表什麼。這個名字可能代表北歐神話中的光之神
Balder和影子是相對的。而隨著他的旅程,或許影子也是我們每個人的影子、投影、心影。

  影子是個失去一切、剛被放出來的罪犯,而書中也提到了,美國本身就是個罪犯流放之地。
此書名為《美國眾神》,當然含有一些美國文化,影子踏上的這段旅程,就包含了美國的公路文化:藉由開車上路,從一地移到另一地,將自己拋逐於荒野之中,尋求心靈的重建和提升。

  事實上,路本來就可暗示人生的旅程,原文版的封面就是一條向前的路,前方則有風暴。路不斷前進,前面有什麼則是未知的;而在前進的同時,也就意味著要將某些東西拋在身後。正如影子對眾神說的:「
我想我寧願當人,也不願當神。我們不需要任何人相信我們。我們只是無論如何都要繼續前進。我們就是這樣。

  影子尋找新生,後來又再次死亡。在死亡並再次重生前,都不算活著。他為星期三的守靈同時也是對自己的獻祭。就像星期三、奧丁奉獻自己一樣,只是他得到的比較接近奧丁,同時也帶來了眾神的新生。

  神因身為神而必須受這個名之累,神代表的是過去,過去的信仰,過去的文化。文化是有機的,跟隨時空而變,身為其中一份子的神如果不改變,是無法跟著前進的。

  作者最後以平緩的筆調展開影子和眾神的新生,就像在回顧、檢視過去一樣。當過去不再是負擔,就能毫無顧忌的往前。我很喜歡後記的部分,彷彿是回到最初,獲得精神上的提升。最後一幕則很有電影的感覺。

  影子面對的是光。
 

  本書結構緊密,許多看似不起眼的小細節其實都是關鍵,如史溫尼送的金幣、星期三的要求、影子的妻子等,一環扣著一環,串起緊密情節。書中也有很多象徵和暗示,如季節、銅板把戲。銅板把戲貫穿全書,銅板是一個象徵,把戲又是另一個象徵,暗示了劇情的發展。季節則深入讀者內心,當漫長的寒冬結束時,我們彷彿也跟書中人物一同見到了春天的陽光。

  神話是人們對萬事萬物的解釋,《美國眾神》則是對現代社會的思考。
小說反映現實,《美國眾神》不僅代表美國人對心靈依歸的追求,也是現代人對信仰的追尋。書中講的是神,但看的是人。在書中,古老、幻想的元素不斷與現代事物碰撞、融合,然後推動劇情,正是美國的文字版。

  《美國眾神》不僅厚度厚,劇情豐富,同時意涵也很深遠,是一本厚實的小說。如果對神話有所了解或有興趣,那麼你可以在本書中找到許多樂趣;即使不熟悉眾神,本書精采的劇情也同樣可以讓你在這趟旅程中享受到閱讀趣味。

  影子完成了他的旅程,又開始了另一段。
看完這本書後,我也很想跟隨他的腳步,走一趟這樣的旅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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